京津冀企业整体迁唐实行“落地签”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26
“在天津的现有场地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。迁往乐亭县后,企业名称不改变,客户不易误解,可以实现顺利过渡。同时,‘落地签’政策手续简便,节约时间。”日前,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乐亭县通过了名称核准,该公司董事长何成城给当地工商部门点了一个大大的赞。该公司成为乐亭县贯彻唐山市工商局京津冀企业整体搬迁实行“落地签”政策的又一个受益企业。至此,唐山市已有7家企业受益于“落地签”政策。
据了解,2015年,唐山市工商局出台了《推动唐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其中,明确京津冀现有企业整体搬迁来唐,实行“落地签”。企业只要提交新址住所证明,即可先行办理变更落地。企业可保留原名称不变,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,积极予以办理。对京津冀来唐投资的,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,积极服务办理。
这一政策吸引了众多企业来唐山落地生根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秀文介绍,北京华美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所以搬迁到曹妃甸区,和可以保留公司名称中的“北京”有很大关系。“企业都有固定的客户群,保留了企业原名称,就是保留了企业的知名度、美誉度。”
据唐山市工商局局长张建波介绍,京津冀现有企业整体搬迁来唐,实行“落地签”政策,在全国范围内是首创。这一做法,受到了企业的好评,各级领导也非常关注这一政策对招商引资的利好。“落地签”政策有利于企业发展,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。张建波表示,今后,工商部门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、更加优质的环境、更加便捷的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