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,贵屿镇组织整治谷贵路南阳段乱搭建 2,人大代表为贵屿环境污染整治成效3,关于贵屿整顿管理通知
| 招商动态 |2016-11-04
关于草南路(渡头至华美段)、陈南线(华美至浮草桥)整顿管理的通知
vai:潮阳广播电视台
,1,贵屿镇组织整治谷贵路南阳段乱搭建平整山前村旧厕池
昨天上午,贵屿镇组织整治谷贵路南阳段乱搭建,平整山前村旧厕池,进一步扩大创文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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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【两会前瞻】人大代表为贵屿环境污染整治成效点赞●
人大代表为贵屿环境污染整治成效点赞
来自贵屿镇的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贵屿环境综合整治议案,引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高度重视,区政府加大对贵屿环境污染整治的投入和支持力度,整治成效明显。人大代表纷纷给予点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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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关于草南路(渡头至华美段)、陈南线(华美至浮草桥)整顿管理的通知
贵屿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南路(渡头至华美段)、
陈南线(华美至浮草桥)整顿管理的通知
草南路(渡头至华美段)、陈南线(华美至浮草桥)沿途涉及村(居)、业主:
为推动我镇创文强管工作的深入开展,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镇环境,根据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“拆除违章建筑,还路于民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潮阳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开展国省道乡镇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》(汕潮阳府通字〔2016〕4号)的精神,贵屿镇委、镇政府及草南路(渡头至华美段)、陈南线(华美至浮草桥)沿途涉及村(居)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讨论,决定对草南路(渡头至华美段)、陈南线(华美至浮草桥段)进行整顿,拆除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物及附着物,还路于民,并对整治路段进行改造,实行规范管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整治范围
草南路:从渡头至华美十字路口段;陈南线:华美至浮草桥段。
二、整顿改造内容
(一)草南路渡头至华美十字路口段:按照各村(居)规划建筑物“滴水”范围外的违章建(构)筑物、临设、遮阳棚等一律予以拆除;门前1米范围外的一切广告牌,一律予以拆除,并按照门前1米宽的标准铺设步道砖。其中渡头至亭桥段的广告牌,以门前1米范围内但不占用步道临、绿化带范围内的参照陈南线华美段的原则,经村(居)审批同意后,按村(居)的统一标准设立广告牌,统一接受村(居)管理;亭桥至华美十字路口段,以参照市中心城区标准规范广告牌设立、管理。
(二)陈南线华美至浮草桥段:1.华美至湄洲治安岗段,两侧以原规划楼房“滴水”范围外的违章搭建物及附着物一概拆除;2.湄洲治安岗至浮草桥段,暂定以路中线两侧各15米即路面30米内违章搭建物及附着物一概拆除。全段的广告牌,参照华美段的标准,经村审批同意规范广告牌设立、管理。
(三)本通知路段规定范围外影响镇容镇貌以及违反区、镇、村规划的,一律自行拆除。否则,镇、村将根据规划需要予以强制拆除。
三、禁止事项
1.严禁各商户违规摆设摊点、占道经营,必须做到“货进店、摊归位”。
2.严禁各商户在公共用地范围内使用遮阳伞,不得私自搭设遮阳临设。
3.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,影响、阻碍公路通行能力。
4.严禁一切未经镇主管部门批准同意,擅自横过公路乱架乱搭供电、通讯线路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5.严禁任何单位、商户和个人在公路两侧楼房“滴水”外摆放花木盆景和栽种花木等绿化物。
6.严禁任何单位、商户和个人乱堆乱放垃圾、杂物等,应将生活垃圾袋装投放在垃圾桶或放置在指定位置,由所辖村(居)统一收集转运。
7.严禁任何单位、商户和个人擅自在建筑物、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张贴、涂写、刻画、喷涂宣传品和广告。
四、整治要求
自本通知印发起至2016年11月5日止,各有关单位、商户及个人要按照整治范围及内容,自行清理拆除违章搭建物及其他附着物。逾期,镇、村将依照《关于开展国省道乡镇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》(汕潮阳府通字〔2016〕4号)及有关法律法规,组织所属村(居)及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,并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业主法律责任。拆除过程造成的经济损失,由业主自负。
希有关单位、商户及个人自觉提高镇容环境卫生意识,树立“做文明守法公民,共建贵屿美好家园”的观念,自行清理拆除违章搭建物及其他附着物,真正还路于民,共同维护贵屿形象,改善贵屿生产生活和招商引资环境。
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
2016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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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于贵屿,岂能不关注“贵屿生活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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